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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公司会议领事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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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上海领馆新要求:如果企业认证文件内未提及巴基斯坦客户的公司信息,请在提交的认证目的函说明里提及一下。

肯尼亚使馆通告,即日起,凡送该使馆认证的文件均需附上一份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需用中英文详细写明公司办理文件用途,并加盖公章。

巴西驻华使馆明确划分领事认证业务受理领区:巴西驻华使馆告,即日起,江浙沪皖鲁五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上海总领馆认证,闽粤桂琼湘滇贵七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广州总领馆认证,使馆不再认证来自上述区域的文书。望广大企业遵照执行。


下列使馆要求提供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

下列使馆要求产地证、发票必须一起认证:

卡塔尔、黎巴嫩、约旦、叙利亚、阿联酋、利比亚

下列使馆要求认证产地证需提供发票复印件作为参考:

伊朗、秘鲁、利比亚

下列使馆要求商业单据需做成商业证明书再送交使馆认证:

阿尔及利亚、南非、尼日利亚、意大利

下列使馆要求另需填写特殊表格格式;

埃塞俄比亚

韩国

科威特(白色产地证英文部分公司填写,阿文部分由使馆翻译,收20元翻译费);

意大利所有以公证书形式提交的文件应翻译为意大利语。请申请人保证所有公证书中意大利语译文的质量,译文不合格将存在被退件的可能性。


为什么要办理领事认证盖章?

领事认证的目的是向使用文书的外国机构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比如说,国内公证处出具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如果不办领事认证直接拿到A国使用,A国主管当局无法核实这份文书的真伪,因此将拒绝接受,A国当局会要求当事人将文书经过A驻华使(领)馆确认。而A国驻华使(领)馆也没有中国内公证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本身的真伪,因此又会要求文书先经中国官方机构认证,证明有关文书中出证单位的印章及官员签字属实,然后A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中国官方机构的印章、签字属实。此后A国主管当局才会接受此文书。



领事认证的“单认证”和“双认证”

1.国内领事认证中的“单认证”

所谓国内领事认证中的“单认证”,是指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文书拟送往国外使用前,办理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文书使用国告知,无需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这通常被叫做“单认证”。

2.国内领事认证中的“双认证”

所谓“双认证”,是指我国涉外公证或商业文书在送国外使用前,办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还需按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这通常被叫做“双认证”。

3.如何知道要办理单认证还是双认证

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有关驻华使领馆和文书使用国的要求办理单认证或双认证。


改革开放前,我企业和公民出国很少,办理领事认证业务也极有限。随着我改革开放的发展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企业和公民不断走出国门,赴境外进行经贸、文化、科技交流活动或在国外学习、生活。当您出国时,除了要办理护照和签证,有时还需要根据有关国`家的要求办理相关涉外公证文书的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看似陌生,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却会经常遇到。比如说,当您到国外工作时,常常需要向对方国`家的有关部门提供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婚姻状况公证等涉外公证书;当您把子女送到国外学习、进修时,时常会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家庭收入证明公证或学历公证、学位公证等涉外公证书;当您的企业要在境外开展经贸活动,常需根据对方国`家的要求,提供合同公证、法人授权书公证、招投标公证、商业票据等经济类涉外公证书和证明;还有,国外的合作伙伴向您提供国外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书时,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需由我驻外使领馆对国外出具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等等。

这时,领事认证就会来到您身边,帮您解决一系列问题,使您顺利地出国和在国外正常学习、生活与工作,更好地开展好各项经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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