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领事签章协议
领事签章是指外国使馆在外派出的特派员对中国公证机构或组织颁发的文件进行签章。该签章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颁发者的相关性等方面。领事签章是国际法中公证认证体系的一部分,对于一些需要在中国境内使用的外国文件,领事签章是必要的手续。
领事签章的应用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工作签证: 中国企业为国内、外籍员工申请工作签证需要提供签章的员工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文件。
学生签证: 学生申请外国留学需要提供学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明、资金证明等文件,并需进行领事签章。
国际贸易: 外商在与中国企业进行贸易合作时需要提供外商营业执照、信用证等文件,并需进行领事签章。
房屋买卖: 在国外购买房产需要提供房产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并需进行领事签章。
司法程序: 在外国参与诉讼或其他司法程序时需要提供相关文件,并需进行领事签章。
在进行领事签章时,需要提交相应的文件申请并交纳相应的费用。领事签章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一般在两周左右。签章完成后,使馆会颁发认证证书,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后续在中国境内使用提供必要凭证。
认证的文件种类:
通常认证的资料有:商业INV、装箱单、代理协议、授权书、价格单、委托信、合同、报关单、营业执照、商检局出具的(卫生许可证证明/健康证/分析证等)、CE、CE、ISO等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
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对使馆认证收取一定的费用,有的收费还较高。因此,企业在开展对这些国`家的出口贸易时要考虑到认证费用,尤其是对成交金额不大的贸易要注意这一点。同时还要注意有些国`家是按批次收费,有些国`家是依据INVOICE金额按一定比例收费。
A省(区、市)公证处或其他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文书,是否可以到B省(区、市)外办申办领事认证?
不可以。由于外交部委托可办理领事认证的省级外办只掌握本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对其它省份出具的文书不便核实真伪,不能为其办理认证。因此,当事人应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有关事实发生地的涉外公证处或其他机构申办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并到该公证处或其他机构所属省级外办申请领事认证。
外交部领事司和使领馆认证
对申请单位提交代理的单据文件审核后,对于可以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如产地证)和官方机构、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动植物检疫局出具的动植物检疫证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领事司进行认证。对拟办理的领事认证,属于贸促会认证范围的单据文件,如:INV、提单、屠宰证、商检公司出具的商检证、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等,先由贸促会直接加盖单据证明专用章予以认证,然后送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对于需制作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先交中国贸促总会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再送外交部领事司。
在领事认证中,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对单据文件先`进行认证是外国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的先决条件。作为领事认证的前提和必经的程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是代表国`家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进行审查。因此,对于需要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在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前,必须先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而不得直接交使领馆认证。
外交部领事司办妥认证后,由外交部驻外机构服务中心送外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墨西哥领事签章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