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全国服务热线13480866466
单位新闻
叙利亚使馆投标声明签章
发布时间: 2023-01-16 01:13 更新时间: 2024-11-25 08:20
观看叙利亚使馆投标声明签章视频

 

叙利亚使馆投标声明签章

领事认证广告素材

 

 

 

注意使馆认证对文种的规定及时间:
不同的国`家对办理使领馆认证的文种也有不同的要求,如向利比亚、科威特两国申请使领馆认证时须附阿拉伯文的有关单据,向委内瑞拉、哥伦比亚、乌拉圭、玻利维亚申请使领馆认证时则必须附西班牙文译文等。土耳其、泰国、菲律宾需认证一式两份;俄罗斯、美国等公证书需附译文与原文相符证词,且有时使馆公布的认证时间不稳定多预留时间,以免产生其它不必要的费用,如:滞港费用等等。

 

 

尚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其领事认证如何办理?

目前可以参考以下三种办法:

⑴征得进口商同意,找第三国的驻华使(领)馆代为认证;

⑵仅由外交部领事司对文件进行认证;

⑶与进口商协商,由贸促会出具证明,证明进口国目前在中国尚无使馆,为此要求给予免认单据文件的待遇。

领事认证广告素材

 

 

什么是涉外商业单据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认证是指应进口商或信用证的要求,贸促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涉外商业单据予以审核并认证。

商业单据认证是贸促会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经贸经营权的企业以及检验机构、保险公司、外运公司等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用于出口结汇的商业单据进行认证。

由贸促会认证的商业单据包括商业INV、提单、商业数量及重量证明、各类运输证明及单据、装箱单、检验类证明(由具备出证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所出具)、屠宰证、保险单(由保险公司出具附有保险条款的正式保险单)及其他用于结汇的商业单据。

 

 

涉外商业单据认证,是指贸促会依据有关规定、办法和要求对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根据进口国要求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等活动中用于通关结汇的有关单据(证)或有关保险公司、船代/货代和对外运输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单据(证)送经贸促会进行认证并确认其印章属实等的活动。

叙利亚使馆投标声明签章

联系方式

  • 电  话:086-13480866466
  • 业务:陈先生
  • 手  机:13480866466
  • 传  真:0755-25656531
  • 微  信:13480866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