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馆双认证:快捷代送材料的必选服务
领馆双认证是指国内企业或个人的某些商务文件需要经过外交部门的双认证才可以在国际上获得法律效力。由于双认证过程繁琐,时间耗费较长,很多企业和个人都选择委托代办领馆双认证服务,以更加高`效地完成双认证过程。
针对客户的需求,驻香港馆、广州馆、上海馆、北京馆等多个驻华使领馆提供了全国代送的领馆双认证服务。客户只需要将需要双认证的文件快递给我们,我们将为您快速办理双认证,并将双认证后的文件快递至您手中。
领馆双认证的范围包括商业发票、贸易合同、商业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董事会决议、出国工作证明、经济合同、各类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等。不同领馆对认证要求有所不同,会根据客户要求以及领馆规定,选择Zui优的实现途径,并为客户提供快速、专业的服务。
委托代办领馆双认证服务的好处有三:一是时间快,二是专业可靠,三是价格实惠。客户在不用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的情况下,就能够完成领馆双认证,且极大地降低了双认证不合格的风险。
对于需要进行领馆双认证的企业和个人来说,选择全国代送的领馆双认证服务,就是一个简单、快捷、可靠、经济实惠的选择。相信我们的优质服务一定可以为您的涉外认证过程提供便捷、高`效的支持。
涉外公证书的时效性:
部分种类的涉外公证书所涉及事实的真实性或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未受刑事处分、授权委托等,因此,在申办国内领事认证前,请您先核对涉外公证书所涉及的内容是否属实有效。如公证书已失效,需重新办理公证后再申办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的过程就目前程序来说,跨国使用的文书一般需要三个环节层层认证,才可以发生域外法律效力。
(一)、公证、认证环节:指一国的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本国法律规章对民事或商事法律行为,法律事实的文书进行书面证明的行为。
(二)、外交部认证环节:指文书出具国外交部对该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出具的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其目的是使一国文书易于在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机构办理领事认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把关职能,维护一国文书的权`威性。
(三)、领事认证环节:指公证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机构,对文书上文书出具国一个签名或者印章真实性的确认和证明。这是文书发生域外法律效力的关键环节。领事认证的整个程序要经过中国贸促会或公证处、外交部及使、领馆认证三个认证过程,所需时间、要求和费用按照各个使、领馆的要求各不相同,因此,企业应尽快办理,以避免延误而造成损失。
外交部领事司和使领馆认证
对申请单位提交代理的单据文件审核后,对于可以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如产地证)和官方机构、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动植物检疫局出具的动植物检疫证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领事司进行认证。对拟办理的领事认证,属于贸促会认证范围的单据文件,如:INV、提单、屠宰证、商检公司出具的商检证、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等,先由贸促会直接加盖单据证明专用章予以认证,然后送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对于需制作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先交中国贸促总会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再送外交部领事司。
在领事认证中,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对单据文件先`进行认证是外国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的先决条件。作为领事认证的前提和必经的程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是代表国`家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进行审查。因此,对于需要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在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前,必须先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而不得直接交使领馆认证。
外交部领事司办妥认证后,由外交部驻外机构服务中心送外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北京阿曼领馆双认证从未如此简单;简化认证流程;免去烦锁中转流程;是您外贸路上、涉外投资、生活的助跑者!
- 巴西签名公证领馆认证 使馆_大使馆_产地证 2024-11-17
- 泰国存款证明领馆双认证 出国_真实性_时限 2024-11-17
- 乌拉圭领事馆加签财务审计 公证处_领事馆_领事司 2024-11-17
- 泰国领事出口合同盖章 领事_非州_可靠性 2024-11-17
- 马来西亚领事财务审计认证 正本_无犯罪_文书 2024-11-17
- 苏丹领馆加签招标文件 婚姻_南美_印鉴 2024-11-17
- 印度使馆商业登记证签章 民事_商事_用处 2024-11-17
- 伊朗周年申报表领事馆加签 制造商_驻深圳_贸促 2024-11-17
- 阿尔及利亚检测报告使馆认证 属实_贸促_自由销售 2024-11-17
- 埃塞俄比亚领馆分销合同认证 签证_CO_便捷 2024-11-17
- 也门商标证书领事双认证 机构_贸易_驻中国 2024-11-17
- 伊拉克代理声明领事加签 时效性_语种_印章 2024-11-17
- 阿曼使馆认证原产地证书 非关税_验证_签字 2024-11-17
- 秘鲁使馆认证学位证公证 问题_问题_备案 2024-11-17
- 埃塞俄比亚授权公证领事馆盖章 真伪_驻香港_优质 2024-11-17
联系方式
- 电 话:086-13480866466
- 业务:陈先生
- 手 机:13480866466
- 传 真:0755-25656531
- 微 信:13480866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