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Panama)大使馆认证 商贸-竞标-公证
![]() ![]() ![]() ![]() ![]() ![]() ![]() | 更新时间 2024-07-03 08:2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认证国家 巴拿马(Panama) 认证文件 债务证书 认证时间 1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86-13480866466 联系手机 13480866466 联系人 陈先生 立即询价 |
巴拿马(Panama)大使馆认证办理从未如此简单;办理成功再付款;依托驻华各区使领馆资源,操作更、服务更全面;出口贸易单证、海外投资、对外劳务、投标、学习、生活、旅游等提供各国使馆、领事馆认证代送服务。
对于出口企业来说,领事认证更是极其重要。中国是进出口贸易大国,外贸是很多企业的生命线。有些小企业好不容易和外商谈成一笔买卖,及时地生产发货,等货物到了国外的港口,却因为事先不知道要为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办理领事认证而无法卸货清关,从而产生大量滞港费,来之不易的买卖就这样赔了钱。除了外贸,在进行大型工程、项目的招标活动时,投标企业一般会被要求出具公司资质证明、有关商业合同等文件,毋庸置疑,这些文件也都是需要经过领事认证的。所以,在商业活动中,及时地办理领事认证至关重要,有时,甚至关乎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
所以,领事认证看似平凡而实则重要,是中国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对外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是一项非常神圣庄严的外交职能,并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办理领事认证很重要也很必要,只有先办妥了领事认证,您才能在国外顺利的开展各项活动。
上海常办的国`家领馆:
埃及、巴西、土耳其、秘鲁、智利、乌拉圭、以及阿根廷:不认长三角以外的文件;
墨西哥:不认长三角以外的文件,代理尼加拉瓜、危地马拉、洪都拉斯三国认证;
泰国:英文或泰文,一份正本二份复印件;
菲律宾:一份正本三份复印件;
委内瑞拉:应另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不予认证的规定: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认证机关有权不予认证。同时,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认证。关于领事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领事认证的概念:
领事认证是指我国外交机构和/或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在涉外文件上确认我国公证、认证机关或某些特殊机关的签字或印章属实。经过认证的文件具有境外法律效力,为文件使用国有关当局所承认。
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巴拿马(Panama)大使馆认证办理从未如此简单;依托驻华各区使领馆资源,操作更、服务更全面;办理成功再付款;出口贸易单证、海外投资、对外劳务、投标、学习、生活、旅游等提供各国使馆、领事馆认证代送服务。
联系方式
- 电 话:086-13480866466
- 业务:陈先生
- 手 机:13480866466
- 传 真:0755-25656531
- 微 信:13480866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