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大使馆商标证书双认证 清关-居住-咨询
| 更新时间 2024-12-18 08:2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认证国家 巴拿马 认证文件 商标证书 认证时间 1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86-13480866466 联系手机 13480866466 联系人 陈先生 立即询价 |
巴拿马大使馆商标证书双认证申请从未如此方便;用心服务、;办理成功再付款;协助客户海外业务拓展、务工和生活等。
哪些文件和单证可以办理领事认证?
答: A:各类涉外商业单证,如:原产地证、商业INV、 提单、检验证明、船证明等; B:与涉外商事活动相关的各类文件,如:合同、报关单、授权书、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
什么机构可以代理领事认证业务?
答:我司利用自身的网络和优势,且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出签迅速、便捷的工作风格为出口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是您领事认证代理的之选。
涉外商业单据认证,是指贸促会依据有关规定、办法和要求对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根据进口国要求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等活动中用于通关结汇的有关单据(证)或有关保险公司、船代/货代和对外运输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单据(证)送经贸促会进行认证并确认其印章属实等的活动。
什么是涉外商业单据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认证是指应进口商或信用证的要求,贸促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涉外商业单据予以审核并认证。
商业单据认证是贸促会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经贸经营权的企业以及检验机构、保险公司、外运公司等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用于出口结汇的商业单据进行认证。
由贸促会认证的商业单据包括商业INV、提单、商业数量及重量证明、各类运输证明及单据、装箱单、检验类证明(由具备出证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所出具)、屠宰证、保险单(由保险公司出具附有保险条款的正式保险单)及其他用于结汇的商业单据。
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绝大多数国`家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国`家的外交或领事机构认证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双认证。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认证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巴拿马大使馆商标证书双认证
联系方式
- 电 话:086-13480866466
- 业务:陈先生
- 手 机:13480866466
- 传 真:0755-25656531
- 微 信:13480866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