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大使馆身份证公证加签 公证认证-大使馆-外交部
| 更新时间 2024-07-04 08:2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认证国家 阿联酋 认证文件 成绩公证 认证时间 1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86-13480866466 联系手机 13480866466 联系人 陈先生 立即询价 |
对领事认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吗?
申请人和已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的利害关系人,对领事认证机构出具的领事认证书有异议的,可以向出具该领事认证书的领事认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
领事认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核实。对于领事认证书的编号、证词、出证日期等内容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大使馆认证(领事认证)的含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向中东\拉美\非洲等国这和地区的出口贸易是益增长,大量物美价廉的商品大量占入了这些国`家的市场,给他们本国的企业造成的冲击,因此这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和市场,纷纷制定贸易保护措施和产品限制政策,要求我国出口的货物的有关单据必须经过其驻华使馆的认证,方可办理进口该国海关的通关手续。常见的有阿根廷和埃及,该国海关就明确规定,凡是我国出口到该国的货物,必须出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并由其驻华使馆审核后,在证书背面加盖印章,对证书加以确认,该批货物方能顺利通关。这种在有效单证上由驻华使馆认证盖章的做法,就叫“大使馆认证”!
尚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其领事认证如何办理?
目前可以参考以下三种办法:
⑴征得进口商同意,找第三国的驻华使(领)馆代为认证;
⑵仅由外交部领事司对文件进行认证;
⑶与进口商协商,由贸促会出具证明,证明进口国目前在中国尚无使馆,为此要求给予免认单据文件的待遇。
不予认证的规定: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认证机关有权不予认证。同时,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认证。关于领事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阿联酋大使馆身份证公证加签办理从未如此便捷;简化办理流程;为您提供贴心优质服务!省心又省力!专业团队成功率,不成功不收费!
联系方式
- 电 话:086-13480866466
- 业务:陈先生
- 手 机:13480866466
- 传 真:0755-25656531
- 微 信:13480866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