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全国服务热线13480866466

自由销售FSC马来西亚领事馆加签 加签-签署-限制

更新时间
2024-12-18 08:2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认证国家
马来西亚
认证文件
自由销售FSC
认证时间
1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86-13480866466
联系手机
13480866466
联系人
陈先生
立即询价

详细介绍

自由销售FSC马来西亚领事馆加签

领事认证广告素材

 

作为领事馆加签服务的代送公司,我们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效便捷的领事馆加签服务。我们汇聚了一支高素质、化的团队,熟悉各国领事馆的加签政策和流程,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咨询和服务。

 

【我们的服务】我们提供不同类型的领事馆加签服务,包括普通或加急领事馆加签。我们还提供针对不同情况的附加服务,如代填表格、翻译文件、加急计划等。我们按照客户需求量身定制方案,为客户提供贴心、一`站式服务。

 

【我们的优势】我们秉持“客户为先”的原则,力求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我们的优势在于,我们拥有丰富的经验和的技能,能够为客户查找的加签方案。我们也高度重视客户对我们服务的反馈,以便不断优化我们的服务质量。此外,我们还提供实时在线咨询,让客户更加方便、快速地获取所需信息。

 

如果您需要领事馆加签服务,欢迎联系我们。我们将尽我们大的努力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让您的签证申请更加高`效、快捷。我们期待着与您的合作!

 

 

 

领事认证的概念: 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领事认证,又称“使馆认证”。

领事认证的历史沿革:领事认证制度是随着国际商业往来的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具有悠久的历史,在对外交往和文书流通方面具有的作用。 50年代初,阿`拉`伯国`家联盟决定对以色列进行经济制裁,并同时抵制与以色列有经贸业务往来的外国企业。为此,阿`拉`伯国`家对向其出口的货物所涉及的单据,要求有阿`拉`伯国`家驻该国的使(领)馆予以领事认证,主要是证明出口商品与以色列无关。从此,领事认证业务得以在我国开展。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一些南美国`家和部分欧洲国`家对我国向其出口贸易也相继实施了领事认证制度。目前,世界上还有个别国`家还未与我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但是民间的商业往来仍很频繁。随着中国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和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一些国`家还单方面免除了中国境内文件送往该国使用的领事认证,这些国`家有美国、日本、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

在国际贸易中,对出口商的商业单据和文件以及其他机构的涉外文件由外交部、领事机构加以认证这已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做法。同时,领事认证不仅仅是一种国际惯例,而且在不少国`家中是以法律的形式来加以规定的。更为重要的是领事职能的一个体现,它不仅涉及到贸易问题,还涉及到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驻北京马来西亚使馆加签

 

 

使馆认证的重要性:

大使馆加签业务是我司一项重要业务,直接服务于外贸公司和企业。在长期的办理领事 认证业务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代送了大量的外商贸文件和单证的领事认证业务,并在实际工作中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为他们解决了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难题, 赢得了时间,确保了通关结汇的正常进行。

 

 

领事认证材料应注意什么?

(一)注意加盖正确的印章

需要认证的各种商业单据都应加盖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各地贸促会的印章或办理相应的公正书或证明书。

(二)注意办理使馆认证所需的时间。

不同的国`家对办理使馆认证的时间有不同的规定。阿根廷大使馆规定使馆认证的时间为12天,沙特为10天等。同时,由于各国使馆往往是我国的假期和本国的假期都休息,因此,企业在申请办理使馆认证时要注意各使馆对认证时限的规定,尽可能提早办理,以便顺利通关结汇。

(三)注意有些国`家要求有些贸易单证的认证要同时办理。

阿联酋、科威特、伊朗、伊拉克.约旦、叙利亚等国要求必须INV要与原产地证一起认证。除此之外,阿联酋、沙特、约旦等国还要求对出口到该国的肉类商品必须同时认证4种单证:INV、产地证、检验检疫证、屠宰证。阿联酋还要求肉鸡出口时需在检验检疫证上注明无病毒、无害、无流感。科威特还要求必须要与原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白色产地证是使用阿`拉`伯文的一种产地证)一起认证等。

(四)注意有些国`家要求附加单据或文件。 

 

为广大出口企业便捷办理驻华各国领事馆加签,让出口企业不用再花费珍贵的时间为使馆认证四处碰壁,由的公司为您办理一步到位,一`站`式服务为大家带来快速,方便,简洁,贴心的服务。


 

自由销售FSC马来西亚领事馆加签申请从未如此方便;真正,为您节省费用和宝贵时间!认证成功再付款;杰鑫诚让您轻松做外贸!

驻北京马来西亚使馆加签

 

联系方式

  • 电  话:086-13480866466
  • 业务:陈先生
  • 手  机:13480866466
  • 传  真:0755-25656531
  • 微  信:13480866466